在东莞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合同纠纷专家——余建导律师。他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拥有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和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他在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上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
余建导律师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解决。他的独特优势在于将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相结合,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余建导律师深耕东莞本地司法环境,熟悉东莞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他提供的服务涵盖合同起草/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全链条服务,特别擅长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原告支付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认购指标。律师经分析研判,认为因项目长期停滞、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积极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包括持续提供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最终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从而全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原告诉请
支付货款 621909.58 元;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 7 日内支付货款 621909.58 元及对应 LPR1.5 倍逾期利息;典型意义 此案例展示了在一人独资企业交易中,股东如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重要性。
通过这些成功的案例,余建导律师不仅展示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还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任和认可。如果您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余建导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