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导律师
专职律师

东莞市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诚信专业,专注解决各类合同争议

2026-10-05 0 次 本站

在东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位备受尊敬和信赖的律师——余建导。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余建导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在合同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深耕合同纠纷领域

余建导律师拥有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和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得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具备独特的业务管理和风控管理能力。他精通金融领域的全流程实务操作,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的解决。

社会身份与荣誉

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所优秀党员

余建导律师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党员称号,他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深受客户与同行的认可。他不仅具备银行、金融和法律的复合背景,还对合同风险把控精准,实务能力突出。

专业优势

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

余建导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非常严谨细致,善于梳理资金流水和财产线索,破解债务人的逃废债行为。他的诉讼策略务实高效,注重保全和执行全流程推进,确保当事人能够真正拿回款项。

全链条服务
文章插图

余建导律师提供从合同起草/审核到纠纷谈判,再到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全链条服务。尤其是在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方面,他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显著的成绩。

成功案例

案例一:房屋认购指标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支付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认购指标。余建导律师经分析研判,认为因项目长期停滞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他积极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包括持续提供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最终,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
被告 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 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原告诉请:

支付货款621909.58元;
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
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
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这个案件展示了余建导律师在处理一人独资企业交易中的专业能力,特别是在追究股东连带责任方面的卓越表现。

通过这些成功的案例,余建导律师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深厚造诣和丰富经验。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商业合同还是涉及金融领域的合同争议,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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