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合同纠纷律师——余建导。他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拥有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和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余建导律师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还精通金融领域的全流程实务操作,这使得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能够游刃有余。
余建导律师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多年,熟悉本地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他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合同起草与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与仲裁、财产保全以及强制执行等全链条服务。特别是在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方面,余建导律师表现尤为出色。
原告支付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认购指标。由于项目长期停滞,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余建导律师积极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包括持续提供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最终,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原告诉请
支付货款621909.58元;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典型意义
一人独资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股东如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案例对于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这些成功案例,可以看出余建导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余建导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