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崭露头角,他就是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
余建导律师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有着独特的复合背景。他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得他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精通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他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办理,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解决,能够以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相结合,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余建导律师不仅在专业能力上表现出色,还拥有众多社会身份。他是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同时也是律所的专职律师和优秀党员。在社会评价方面,他具备银行、金融、法律复合背景,对合同风险把控精准,实务能力突出。办案时严谨细致,擅长梳理资金流水、财产线索,破解债务人逃废债行为。其诉讼策略务实高效,注重保全、执行全流程推进,帮助当事人真正拿回款项,专业可靠、责任心强的他深受客户与同行认可,还多次荣获律所优秀党员称号。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余建导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支付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认购指标。余建导律师接手案件后,经深入分析研判,认为因项目长期停滞,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积极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包括持续提供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最终,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等。余建导律师成功为原告挽回了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原告是昇达某贸易公司,被告一是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被告二是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该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明确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需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并且在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支付货款621,909.58元,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同时要求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玻璃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答辩及证据。
余建导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充分依据法律和合同条款进行辩论。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由于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而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所以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最终,法院判决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体现了余建导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对一人独资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的精准运用。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和诉讼策略制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
余建导律师在东莞本地司法环境下,熟悉东莞各级法院裁判规则,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从合同起草/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到强制执行的全链条服务,尤其擅长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案件中,选择余建导律师,就是选择专业与保障。